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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政治關係理論研究的一部力作 ——讀王英津教授《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研究》 林紅

2017-3-24

2016年6月,九州出版社出版了王英津教授的個人專著《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研究》。我和王英津同在人民大學政治學系任教,在一個研究中心共同研究兩岸關係。與其他國內同行相比,我對英津教授個人及書中的內容和觀點有著更直接的瞭解。儘管英津教授在寫書過程中也曾就某些觀點與我討論過,我也因此而知其大概內容,但當我真正把這本書認真閱讀完畢後,還是不免有很多感觸,故萌生了寫此書評的念頭。

一、意義和內容

正如該書所言,長期以來,兩岸在政治關係定位問題上的分歧是影響兩岸關係向前發展的根本性問題,也是影響其他政治難題的重要因素。倘若這個問題不能得到妥善解決,其他政治難題均難以得到有效解決。臺灣社會實行政黨政治,可能會因政黨輪替而使得兩岸關係發展呈現“波浪式”前進,但不論哪個政黨上臺執政,均無法回避兩岸政治關係定位問題。祖國大陸領導人對於這個問題也高度重視。2008年12月31日,胡錦濤總書記在紀念《告臺灣同胞書》發表三十周年座談會上講話表示:“兩岸可就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展開務實探討。”中共十八大政治報告提出:“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作出合情合理安排。”這既為破解兩岸政治難題提出了要求,也奠定了基礎。探討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的現實意義主要有四:一可為解決臺灣當局的政治定位問題提供方案設計,二可為未來兩岸政治談判預做理論準備,三可為建構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奠定基礎,四可為實現兩岸公權力銜接與互動提供解釋。作為研究兩岸關係的學者,能夠及時發現並抓住這一前沿問題,提前對這些基礎性問題進行探索,為兩岸關係正向發展掃除前進道路上的障礙,無疑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該書共46萬字、15章,章節安排依次是:“一中”論述中的兩岸政治關係定位、臺灣統“獨”譜系中的兩岸政治關係定位、“主權—治權”分析框架下的兩岸政治關係定位、“國家—政府”分析框架下的兩岸政治關係定位、典型定位論述(包括“憲法各表”、“一中三憲”、“一國兩區”、蔡英文“憲政”論述)、定位癥結(包括“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憲法”和臺灣“國際活動空間”)、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的策略技術與方法、兩岸政治關係定位中的臺灣“民主牌”、定位方案設計與“一國兩制”銜接等。

二、該書特色

該書從歷史、理論、法理和現實四個維度,綜合運用政治學、法學、國際政治學等跨學科研究方法,對兩岸關係發展中的難點、熱點和前沿問題做了透晰論述,這對學界(尤其青年學者)進一步瞭解和把握兩岸關係發展脈絡提供了深層次思考路徑。該書在為讀者厘清事實、撥開迷霧的同時,也體現了作者多年來對兩岸關係的深層思考、理性認知和現實主義情懷。總體來說,該書具有以下四個顯著特點。

第一,理論性。完整的涉台研究應該包括三部分,一是理論研究,二是政策研究,三是輿情研究,每一部分都很重要,都有不可取代的地位和作用。但長期以來,祖國大陸涉台研究過多地聚焦於即時性輿情研究,而忽視中長期政策研究,更忽視基礎性理論研究。這種現象不僅會導致研究內容重複,而且也造成研究資源浪費。該書側重研究兩岸關係發展中的理論問題,是對目前研究現狀的突破和補強,拓寬了祖國大陸目前兩岸關係研究的範圍、方式和風格。與目前祖國大陸涉台研究界成果相比較,該書的重要特色就是其理論性比較強。

第二,現實性。兩岸關係問題是一個現實性很強的政治問題,所以從實際出發,結合現實形勢對兩岸關係進行研究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該書在對每個理論問題進行探討時,總是隱含著很強的現實關懷,均是為瞭解釋或解決某個現實問題而進行的有針對性的探討,而不是為了理論而理論研究。二是該書注重對兩岸關係中現實問題的研究,可以說,該書對當前兩岸政治關係中的重大現實問題幾乎有所覆蓋,並進行深入分析和評價。

第三,客觀性。該書認為,兩岸關係既是一個政治問題,也是一個學術理論問題,但本質上是政治問題。既然是政治問題,就很難做到像研究學術理論問題那樣客觀、中立,但該書堅定地站在一個中國立場上,力求對問題進行客觀描述、分析和評價。主張兩岸應換位思考,力求設一個讓兩岸中國人均可接受的定位方案,乃至未來國家統一方案。該書較好地處理了兩岸關係研究中政治性與中立性的關係,分析問題雖不中立,但力求客觀,希冀通過客觀性分析來增強論述的說服力。

第四,全面性。該書內容非常全面,幾乎涉及兩岸政治關係定位所有問題,從“一中”論述到“台獨”論述,從研究框架到實證案例,從民進黨論述到國民黨論述,從現實狀態到未來走向,從理論闡述到技術方法,從兩岸內部到國際場合,從反“獨”促統到未來統一,等等。但凡當前兩岸關係發展所涉及的重大問題,該書均有所涉及,並作了獨到的分析和論證。從整體看,該書所研究的內容具有全面性、系統性;從具體內容看,每章均可獨立成文,富有系統性、邏輯性,且行文流暢,言簡意明,用語嚴謹。

三、研究突破

相較以往涉台研究成果,該書在許多方面提出了頗有創新的觀點和見解。結合該書內容,筆者將這些創新概括為以下幾方面。

第一,在比較“舊三句”和“新三句”的基礎上提出了“更新三句”設計。經過研究,作者將未來“一個中國”政策的更新表述設計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中央政府。”其一,“代表中國的唯一中央政府”,較先前“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已蘊含著更為深層的時代意涵。其二,祖國大陸須理直氣壯地聲明代表中國的唯一中央政府,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維護“一個中國”。其三,“舊三句”堅持“本政府代表說”,其問題是缺乏彈性和包容性,但有助於維護“一個中國”框架。“更新三句”兼顧了“新三句”和“舊三句”之間的平衡。

第二,在梳理“獨台”與“台獨”概念關係的基礎上,主張取消使用“獨台”概念。隨著島內局勢變遷,“獨台”概念的積極價值和學術意義已大打折扣,尤其是目前學界將“獨台”與“台獨”概念並列起來使用的做法是非常不科學的。具體原因有二:其一,在目前臺灣社會絕大部分民眾內心深處已將“臺灣”和“中華民國”等同起來的情況下,“台獨”與“獨台”的界分與使用有時不完全成立。其二,“獨台”和“台獨”並非兩個相斥的並列概念,而是兩個相互交叉的概念。故將“獨台”跟“台獨”並列起來使用在邏輯上存在問題,必定會引起相關論述混亂。

第三,在考察臺灣社會“統獨”光譜的基礎上,揭示了民進黨放棄“台獨”並非意味著接受“九二共識”。因為放棄“台獨”和接受“九二共識”之間並非“非此即彼”的二元論關係。由於在“九二共識”和“台獨”之間存在著廣闊的中間地帶,所以,放棄“台獨”並不意味著一定會接受“九二共識”,可能出現既反對“台獨”也反對“九二共識”的情形。過去,有些人之所以將放棄“台獨”視為民共政治互動的前提條件,就是因為他們不經意地陷入了一個誤區,將放棄“台獨”與接受“九二共識”之間理解成“非此即彼”關係。接受“九二共識”,必定意味著放棄“台獨”;但放棄“台獨”,並非一定接受“九二共識”。

第四,在剖析“主權—治權”分析框架缺陷的基礎上,提出以“主權所有權—主權行使權—一般治權”分析框架(簡稱“三分法”分析框架)作為替代方案。該分析框架將國家權力整體按照權力的位階和性質,從高到低依次劃分為三個組成部分:主權所有權、主權行使權和一般治權。與“二分法”分析框架相比較,該分析框架在邏輯結構上更加嚴謹科學,用其對兩岸政治關係的研究會更加具體深入,對兩岸分離現狀的解釋更具說服力。相較於“主權—主權權力”分析框架,該分析框架具有更廣泛的適用性,有助於更好防範“一個中國”虛體化。

第五,主張將未統一前的兩岸政治關係定位表述為“一國兩府一中央”,是“一個中國,兩個政府體系,一個中央政府”的簡稱。如何在表述上既能清晰地表達目前“一個中國內部存在著暫時互不隸屬的兩個政府體系”,又能與臺灣的“一國兩府”區隔開來,成為一個技術上亟待突破和解決的問題。“一國兩府一中央”的完整意思表述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一個中國內部存在著暫時互不隸屬的兩個政府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中央政府。”

第六,將臺灣當局定位為“區域性特別自治政府”。該書從政權地域範圍視角,認為可稱臺灣當局為“區域性政府”(相對於“全國性政府而言”);從權力運行及隸屬關係視角,認為可稱臺灣當局為“特別自治政府”。該政治定位的完整意思表述是:“臺灣當局是一個基於歷史上內戰原因造成的、由一部分中國人在中國領土上先後通過割據和民選改造而建立起來的、與中央政府暫時互不隸屬的區域性特別自治政府。”“臺灣特別自治政府”既非中央政府,亦非地方政府,而是兩岸未統一前的特殊政治安排,這樣的安排無法用傳統的單一制理論來界定。

第七,提出了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的分解式定位法。該書認為,所謂分解式定位法是一種從“化整為零”到“積零為整”的定位方法。面對兩岸政治關係定位這種複雜的政治難題,只能先分場合、分階段、分層次地針對當時的具體形勢作出部分定位,然後再將部分定位累加起來,最後構成“總體定位”。分解式定位堅持循序漸進原則,堅持先易後難、先低階後高階、先間接後直接、先各表後共表、先低度敏感後高度敏感、先週邊後中心、先學界後官方的基本思路與次序。企圖通過單一的、具體的、一次性的政治關係定位來一勞永逸地解決問題,那是不可能做到的。

第八,對兩岸關係研究中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進行界分或比較。主要有:“一中不表”“一中各表”“一中共表”“一中同表”“一中新表”“各表一中”“各表一國”“一中兩區”“一中兩憲”“一中三憲”“一中兩岸”“一中兩國”“兩憲一中”“憲法一中”“兩岸一中”“兩國一中”“兩岸一國”“一國兩區”“一國兩府”“一國兩治”“一國良制”,等等。除此之外,還有以下概念組合:主權所有權與主權行使權、國家繼承與政府繼承、國家承認與政府承認、人民主權與民主形式、自決與公決、國家與國度、國度與國際法意義上國家、國家與政府、國名與國號、法理狀態與事實狀態、法律承認與事實承認、法律人格平等與政治地位平等、形式平等與實質平等、政治問題與學術問題、政治問題與法律問題、國際政治上的主權與國內政治上的主權、實體“一中”和虛體“一中”、法理擁有與事實行使,等等。以上概念的比較和界分,有助於學界更準確地使用這些概念。

第九,剖析了臺灣“2300萬人決定論”的錯誤。長期以來,臺灣打著自決、民主、“公投”等旗號分裂或拒統。由於其“台獨”活動所借助的上述理論工具似乎符合西方國家的主流政治價值,因而具有很強的迷惑性。該書從解析國家主權、人民主權、民主、公民投票之間區別與聯繫入手,揭示了“住民自決論”“民主分離論”和“民主拒統論”究竟為何在理論和法理上是站不住腳的。通過對公民投票進行更為細化的類型和層次劃分,可以看清楚臺灣利用公民投票制度從事分裂或拒統的錯誤所在。

第十,繼續建構了複合式“一國兩制”臺灣模式新構想。在原來研究的基礎上,繼續研究了以下問題:臺灣政權名稱問題、兩岸統一後的國號問題、“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問題、臺灣“國際活動空間”問題安排、中央與臺灣地區產生衝突後的解決機制、臺灣民意在中央政權的體現問題。兩岸關係的複雜性決定了未來解決兩岸關係的理論一定是混合理論。實際上,“一國兩制”理論就是一種混合理論。唯有混合理論及體制才能解決兩岸統一問題。

第十一,對臺灣學者有關重要論述進行了系統而深入的解析。近年來,臺灣學者提出諸多兩岸政治關係定位論述,究竟如何看待和評價這些論述,祖國大陸內部觀點不一。該書選取謝長廷的“憲法各表”、張亞中的“一中三憲”、國民黨的“一國兩區”和蔡英文的“憲政”論述作為典型個案進行深入解析,並得出研究結論。該研究的貢獻在於,給人們觀察、分析和判斷某一政治關係定位論述提供一個新視角和思路,?明人們理解這些論述對於兩岸關係(特別對於祖國大陸)的利弊得失,從而研判該論述的現實可行性。

四、小結

《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研究》的出版,對於未來兩岸關係研究開了一個好頭。從這一角度說,該書的出版也是拋磚引玉。期盼涉台研究界在該書所論及問題的基礎上,對關涉兩岸關係的基礎性、理論性問題展開進一步探討。問題本來就是不辯不明,通過學界的廣泛討論和腦力激蕩,不斷深化和拓展兩岸關係研究的深度和廣度,以進一步提升涉台研究成果的數量和品質,從而更好地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以及未來國家統一貢獻自己的才智。(來源:《統一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