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馬尼拉10月2日電 (記者 張興龍)菲律賓總統馬科斯2日在總統府馬拉卡南宮正式簽署《數字服務增值稅法》,將對包括奈飛、HBO以及亞馬遜等在內的非居民數字服務提供商徵收12%的增值稅。
非居民數字服務提供商是指未在菲律賓設立實體的外國數字服務企業,包括搜索引擎、線上市場、雲服務和線上媒體等在內的數字平臺。今後,這些平臺需在菲律賓國家稅務局(BIR)註冊,並根據其在菲市場的交易額繳納12%的增值稅。
馬科斯在簽署儀式上強調,這項措施並非新增稅種,而是對現行稅收制度的優化。他進一步指出,該法的實施將有助於彌合本地與外國數字服務企業之間的稅收差距,為菲律賓數字經濟領域創造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
馬科斯稱,該法預計在未來五年內為菲律賓政府帶來約1050億比索(約合18.68億美元)的額外稅收,“這筆資金足以建造42000間教室、6000多個農村衛生所以及7000公里的道路。”此外,該法還明確規定,稅收的5%將用於支持本地創意產業,以幫助其在競爭激烈的數字市場中獲得更多資源和機會。
值得注意的是,該法對菲律賓教育部和高等教育委員會認可的私立教育機構提供的線上課程、研討會及培訓專案予以增值稅豁免。新法還賦予菲律賓國家稅務局權力,對於未能遵守稅收規定的非居民數字服務提供商,採取阻止或暫停其在菲律賓服務的懲罰措施。
近年來,菲律賓數字經濟快速發展,涵蓋從電子商務到流媒體平臺等多個領域。根據菲律賓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023年菲律賓數字經濟規模達到2.05萬億比索,約占該國國內生產總值的8.4%。(完)